高級管理層承諾
1.1 高級管理層承諾與不斷改善
基本
工廠的高級管理層須展現他們全面承諾實施《消費品全球標準》的各項要求和可促進產品安全和質量管理不斷改善的流程。
1.1.1
工廠須執行落實一項政策,表明工廠將竭盡其義務按規定的質量生產安全合法產品以及對其客戶負責的宗旨。此項政策須:
? 由工廠的總負責人授權
? 向全體員工傳達。
工廠須制定成文的政策,說明工廠將竭盡其義務按規定的質量生產安全合法產品以及對其客戶負責的宗旨。此項政策須:
? 由工廠的總負責人授權和簽署
? 向全體員工傳達。
1.1.2
工廠的高級管理層須確保建立明確的目標,以依照工廠的產品安全與質量政策和執行本《標準》要求的承諾,維護所生產產品的安全和合法性,改善產品質量。這些目標須向相關員工清楚傳達,受到監督,而且每年至少向工廠的高級管理層報告一次結果。
1.1.3
工廠須制定管理層會議計劃,此可使產品安全、合法性或質量問題得到高級管理層的關注,從而得到解決。
這些會議的會議紀要記錄須予保持。
須按適當計劃的時間間隔(每年至少舉行一次)舉行由工廠高級管理層參加的管理評審會議,以審查工廠對本《標準》和 1.1.2 條款所設目標的執行情況。審查過程須包括對以下各項的評價:
? 上一次管理評審的行動計劃和時間框架
? 內部、第二方和/或第三方審核(與本《標準》范圍相關之審核)的結果
? 客戶投訴和任何客戶反饋的結果
? 產品安全與質量事故、糾正措施、不符合規格的結果和不合格材料
? 對產品風險評估、法律要求修改及流程性能系統管理的審查結果
? 資源要求。
會議記錄必須編制成文且用于對目標進行修訂。
審查過程中所商定的決策和措施應有效地向相關員工傳達,而且各項措施必須在約定的時間框架內得到落實。
1.1.4
工廠的高級管理層須提供依照本《標準》的要求安全地生產和改善產品所需的充足人力和財力資源。
1.1.5
在工廠已取得本《標準》認證的情況下,工廠須確保在證書中所指定的審核到期日或之前進行重新認證的通知審核。
1.1.6
工廠須備有本《標準》的最新紙質或電子真實版本,附以意向聲明,而且及時了解在 BRC 網站上所發布的對本《標準》或協議的任何更改。
1.1.7
在立法有要求的情況下,工廠須在相應的政府機構進行登記或獲得批準,且可出示證據予以證明。
1.1.8
須設立系統,以在考慮根本原因的情形下停閉所發現的不符合項。
工廠的高級管理層須確保在上一次按照本《標準》的審核中所發現的不符合項的根本原因已得到有效的處理,以避免再次發生。
須設立系統,以在考慮根本原因的情形下停閉內部、第二方及第三方審核所發現的不符合項。
1.2 組織結構、責任和管理權限
工廠須建立明確的組織結構和溝通機制,以實現對產品安全、合法性和質量的高效管理。
1.2.1
須明確劃分確保產品安全、合法性和質量的各項活動的管理責任,且得到各負責經理的理解。
工廠公司須備有可體現公司管理結構的最新關鍵員工組織結構圖。須明確劃分確保產品安全、合法性和質量的各項活動的管理責任,且得到各負責經理的理解。另外還須提供明確證據說明,如果負責人缺席,誰將代表負責人行使職權。
1.2.2
工廠的高級管理層須確保全體員工都明確自己的責任。在對于所進行的活動制定有成文的工作指導的情況下,相關員工須有權取用這些文件且能夠證明工作是依照相應的指導進行的。應指定一名高級員工承擔按需停止生產的責任和權限。